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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珠海市核定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日期:2018/3/22 21:16:18 浏览:499

来源时间为: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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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核定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记者从珠海市文体旅游局获悉,为切实加强珠海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珠海市核定公布了20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南都珠海原创2018-03-1418:26关注已关注

南都讯记者陈育记者从珠海市文体旅游局获悉,为切实加强珠海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珠海市核定公布了20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珠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于去年5月份正式启动。经各区推荐后,由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组织珠海市文博、高校、文史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及现场踏勘,在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核定公布。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包括翠微韦氏大屋、山场北帝庙、上栅梁氏大宗祠等古建筑18处;南屏碉楼、东岸绵始大楼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处,截止目前,珠海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3处,珠海市文物保护单位3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按期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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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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