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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惠及21万人

发布日期:2021/11/20 14:28:52 浏览:198

来源时间为:2020-12-01

珠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惠及21万人

2020-12-0118:20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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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关于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补充通知》。从12月1日起,珠海因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更“贴心”了,从原来的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最多不超过24000元。据初步测算,这个政策将惠及21.4万缴存职工。

着力缓解困难缴存人租房压力

这份《关于办理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补充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结合珠海实际情况,对因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记者就此采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其坦言:此次调整政策,主要目的是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缓解困难缴存人租房压力。

“今年年初为了疫情防控,珠海住房公积金出台阶段性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将原来的每年支取限额18000提高到24000,这一次我们延续了这个提取额度放宽的政策。”该负责人表示,为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群众堵点问题,新政实施后,从原先一年只能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这样更符合租房人的实际情况,更有效缓解困难缴存人的租房压力。”据初步测算,这个政策将惠及21.4万缴存职工。

提取需满足4项所有条件

什么人能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介绍,凡是已在珠海开户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满足以下4项所有条件的,均可以申请:

1.申请人及配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

2.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申请提取当月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出记录;

4.申请提取当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24000元。

据悉,目前职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等线上渠道申请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非常方便,提取审批“全天候”“零材料”,自动实时“秒”批,资金划拨“秒”到账。职工也可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及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

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记者获悉,职工每次申请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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