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095.2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75,954.54万元。
1、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51.86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43.43万元,其中本期计提6,121.17万元,本期转回77.74万元。
3、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金额为75,830.87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38,246.55万元,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37,584.32万元。
2022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在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新增计提123.6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将导致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4,049.83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3,037.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2,517.98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局会议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3、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5证券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议案7、议案13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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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股票简称:华发股份公告编号:2023-01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816,542.7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42,024,70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07,394,187.82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176,134,113.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73,284,780.78元。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161,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349,612.92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