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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4/2/6 9:16:01 浏览:10

来源时间为:2023-09-08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专业类合同制职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qszgx@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岗位代码 姓名 手机号码”。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查。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8:00至2023年9月14日18:00(以报名邮箱接收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044。

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照片栏用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各1份(原件备查);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等;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线以上,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用合同制职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合同制职员。拟聘用合同制职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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