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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商品房不再提供社保证明珠海全面放开楼市限购

发布日期:2016/3/28 9:11:51 浏览:402

昨日上午,珠海市举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宣布,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这意味着珠海全面放开楼市限购。

根据会议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精神,结合珠海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实际,珠海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据了解,珠海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双限”:户籍居民家庭、提供一年以上的个税缴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无社保和纳税的非本地居民不能在香洲买房。2014年9月26日,珠海市放宽了本地市民及外地人在中心城区购买144平方米以(、)户型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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