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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固废处置,危废处置

发布日期:2022/4/27 1:19:51 浏览:428

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补齐短板,发挥协同增效作用,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

坚持全过程管理。压实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构建从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从源头到处置监督管理的机制。

三)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其他废物的污染防治为规划重点控制领域,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建设、污染防治方案为规划的重点任务,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化水平、保障无害化处置能力为重点控制的目标,促进我市建成产业创新引领、全域协调发展、生态安全永续、功能国际接轨、社会包容共享的现代化城市。

四)规划年限与范围。

基准年:2019年

规划期:2021—2025年

规划范围:珠海市全市范围。

五)规划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和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健全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3年底,在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推动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创建,打造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区(富山工业园)两个示范“无废园区”。到2025年底,珠海市固体废物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臻于完善,助力“无废城市”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规划方案

一)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规划。

1.促进源头减量。

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净货上市”和“光盘行动”;严格控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鼓励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2.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收运体系。

完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合理设置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建立分类运输中转系统,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可回收物由专业单位定时回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厨余垃圾由市、区统一收运,各区(功能区)负责设立集中存放点和接驳运输,并按需采购;餐厨垃圾采用直运和驳运的方式进行收运,进一步扩大收运的覆盖率,保障收运工作向中小型餐饮单位推广;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各区(功能区)原则上设置不少于1个集中暂存点,由暂存点主管单位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有害垃圾处理;其他垃圾按专有渠道运输。

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各区(功能区)在2021年6月底前配套建设可回收物分拣转运中心;2021年底前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鼓励各区(功能区)、各单位对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推进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330吨)、二期工程(日处理500吨)建成投产。继续完善与有害垃圾相关的回收体系和收集处置网络。不断完善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处理体系。

4.严格落实转运处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严格落实垃圾收集点、压缩转运站、卫生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相关环境管理标准要求,有效控制废气、渗滤液、飞灰等环境污染问题。对于配套环保设施运行不达标工程,及时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二)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规划。

1.优化管理体系。

制定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化各管理部门与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明确相应管理管控要求。建立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大平台,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实现可追溯管理目标。

2.完善统计机制。

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摸底调查、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细化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衔接排污许可证制度,形成分类基础上“源、流、量”清楚的基础数据库,并定期动态更新。

3.实施源头减量。

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审核,从严审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鼓励产废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绿色认证。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内部减容减量政策,鼓励污泥产生量大的企业采用余热干化、深度脱水工艺降低污泥含水率。

4.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

推进再生资源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初加工技术等研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研究出台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引导行业绿色发展,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5.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利用污泥处置项目协同处理低价值或无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企业自行建设专用的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或集中处理中心,鼓励推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

三)危险废物(除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或工作指引,指导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强化信息化管理,开发我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大平台,全面落实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工作,实现对试点企业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管理、运输轨迹查询;探索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

2.强化源头监管。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下的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积极开展废物减量工作,深化生产过程分析,通过生产工艺改造、设备升级、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和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等方式,力争实现危险废物大幅减量。进一步加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废环境管理,指导督促产废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贮存与处置危险废物。

3.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完善和布局危险废物收贮、中转体系,规划期内,除在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区(富山工业园)设立专业的收贮、中转项目以外,原则上不再增加此类项目。鼓励从事危险废物综合经营的单位在经营范围内适当增加收贮、中转内容。鼓励生产者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收集社会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4.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按时建成投产。积极推进规划项目落地及开工建设,应对需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如焚烧灰渣等的能力缺口。精准施策,重点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废物的处理问题,积极引入最新的处理技术。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回收或处置设施,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手段,支持市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通过技术提升与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对该类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严格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珠海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避免出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剩、企业经营出现恶性竞争、影响环境安全管理的现象。规划期内,未纳入规划的产能或者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因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的变化或者先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设立的处理项目应当经过经济、技术、节能环保等可行性论证。

5.加强危险废物风险管理。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和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珠海市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及污染区域的善后处理与处置。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创建“无废园区”为契机,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政策。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基础研究功能,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和大中院校等参与危险废物鉴别的第三方服务,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控制机理等相关技术研究。

四)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出台《珠海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指导医疗废物分类投放、集中收集、暂时贮存、收运处置等工作;组织召开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开展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污泥规范化管理。

2.提升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促进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信息化,运行电子联单,采用信息系统申报医疗废物相关数据,运输车辆安装GPS,实时采集收运信息。

3.扩大全市医疗废物收运范围,提高处理处置能力。

加快完成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巩固全市各区、村镇医疗废物收运全覆盖成果;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推进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6吨/日)建成投产,并根据医疗废物增长趋势,视情况启动二期项目(14吨/日)建设,补齐处置能力缺口。

4.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响应体系。

各级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统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及时优化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列入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的设施,根据实际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进料装置。

五)其他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多元化。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及体积进行系统摸排估算。对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处置去向。

建设建筑渣土及泥浆信息化平台,促进建筑垃圾进一步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技术示范。

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以及建筑垃圾受纳场,同时将建筑垃圾受纳场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农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化肥包装、废旧农膜等农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化肥包装、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置工作,以镇(街)村(居)、种(养)植基地为基础,科学规划回收点,通过服务采购由第三方公司统一收集,根据收集量运至具有相关经营资质或者处理能力的单位集中处理。引导扶持,多方聚力,按照“补贴引导、扶优扶强、扶持发展”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充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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