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0: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1-5252: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3:居住在荔湾区白鹤洞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4:居住在荔湾区西村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5:居住在从化区城郊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5129-5255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6-5262: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63:居住在海珠区琶洲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64-5265: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66:居住在花都区秀全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67-5269:居住在南沙区南沙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70: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5256-5270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71-5279:居住在越秀区矿泉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0-5281:居住在越秀区北京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2:居住在越秀区登峰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3:居住在荔湾区多宝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4:居住在荔湾区桥中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5:居住在荔湾区石围塘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6:居住在天河区元岗街道。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7:居住在花都区新雅街道。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5271-5287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88-6138: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上述感染者新增主要涉疫场所如下
越秀区
矿泉街道:瑶台片区、王圣堂片区、三机片区;
北京街道:广卫路2号1栋、胜佳超市(广卫路店)、小东营广场B核酸采样点;
登峰街道:横枝岗(康佳平价超市、广东大参林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横枝岗一街店、仁和堂恩泽药店、茵怡生鲜店、美宜佳、西亚兴安生活超市、旺友水果店、燕姐饰品店)。
荔湾区
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西174号、兴东路核酸采样点;
桥中街道:坦尾西巷398号;
多宝街道:蓬莱路蓬莱西约15号、丛桂路集装箱点核酸采样点。
天河区
元岗街道:天河客运站地铁D出口核酸采样点、元岗路(品鲜小馆、众一手撕烤鸭)、丰云美食。
花都区
新雅街道:雅瑶新村二十五巷、新村三社祠堂核酸采样点、雅瑶市场。
海珠区:调整部分区域等级
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今日(16日)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6日14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344号之二大院。
2.愉景南苑小区礼贤轩A、C座。
3.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1、26栋。
4.新港西路214号大院4栋。
(二)新港街道
立新街23号。
(三)瑞宝街道
1.瑞兴新村六巷14—16号,五巷13—15号。
2.瑞海新村一巷4—6号,二巷4—6号。
二、自2022年11月16日16时起调整的区域
江海街道新村东华六巷10号、12号、12号之一、14号,六福华庭D栋。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今日(16日)发布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1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愉景雅苑小区棋趣居C栋。
二、新港街道
1.海洋雅苑(除高风险区外)。
2.立新街。
三、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24栋。
四、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一期五街17栋、19栋。
五、官洲街道
茂兴里一巷8、8号之一、9、11号,简氏宗祠。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越秀区: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1月15日通报,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越秀区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对梅花村街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中山一路24号(锦城南苑C栋),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中山一路24号之二(锦城南苑A栋)、中山一路24号之一(锦城南苑B栋)、梅花路34号大院(锦城花园A2-A15栋)、东风东路852号(锦城花园B1栋)、856号(锦城花园B2栋)、中山一路20号(锦城花园B5栋)、东风东路858号、860号之一(锦城花园B3、B4栋),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
生活服务保障:87347258医疗服务保障:18925034773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昨日(15日)通报,自2022年11月15日24时起,调整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一、华乐街黄花新村13号、14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二、人民街果菜西街8号、果菜直街17号、果菜西一街4号、6号、8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号通告执行。
三、六榕街迎寿里捶帽新街1号,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号通告执行。
荔湾区:部分区域新增高风险区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1月15日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11月15日起,荔湾区划定部分风险区域,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一)白鹤洞街
鹤翔里大院6号、7号、8号。
(二)多宝街
蓬莱路蓬莱西约13号、蓬莱西约15号。
(三)石围塘街
塞坝口社区芳村大道西174号。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白鹤洞街
鹤翔社区:81697955
医疗服务电话:13302380372
(二)多宝街
谊园社区:81831854、19966232701
医疗服务电话:81338433、18928735272
(三)石围塘街
塞坝口社区:81691578、19966231582、19966231583
医疗服务电话:81534362、81536816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今日(16日)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11月16日,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彩虹街
东浚荔景苑小区、周门路18号彩虹寓。
(二)石围塘街
芳村大道西627号~芳村大道西677号(单数)。
(三)南源街
南岸路47号之一;南岸十一巷3、5号、南岸十二巷2、4、6、8号、南岸十三巷1号101房。
(四)金花街
荔湾路92号1栋、7栋、8栋。
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冲口街
芳村大道东58-74号(芳丽苑)。
(二)多宝街
多宝路177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81号前座、后座,多宝路179号,以及莲塘社区其它区域。
(三)龙津街
连兴里19号以南、安禄里以西(不含安禄里)、都堂2-4号天后直街2-24号以北、连兴里2-18号以东所围合区域,以及龙津东路以南、汇喜里以东、蓬莱侧巷以北、通行巷以北、洪寿直街以西、汇源正以西、驿巷以西所围合区域。
(四)金花街
荔湾路92号2栋-6栋、荔湾路94号。
白云疾控:到过西槎路嘉德苑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日(16日)发布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2022年11月12日-14日风险时段内到过白云区同德街西槎路嘉德苑涉疫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委报备,并尽快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同时按照村(居)委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白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今日(16日)发布第120号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涉疫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鹤龙街:黄边凝香里10-22号,黄边居安里二横巷1-5号,仁厚里14-20号(双号),柿园北七巷7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域,自11月16日起实施。
二、江高镇:江村桥观街1-4号,江村桥观街二巷3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域,自11月16日起实施。
三、同德街:
(一)鹅掌坦西街二十四巷15号、15-1号、17号、19号、19-1号、21号,二十八巷9号,三十巷6-1号、6号、8号、10号、10-1号、12-22号(双号)、22号之一;后街29-41号(单号),后街一巷1-10号、12号,后街三巷1-7号(单号),调整为高风险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自11月13日起实施。
(二)粤溪高风险区由001-009网格调整为001-006网格区域,区域内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同德街: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483006、17728061679
人文关怀、心理服务热线:4006828525转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8922305331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南沙区:这些人立即报备做核酸!东涌镇部分区域临时管控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月15日发布提醒,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