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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3/6/1 15:57:43 浏览:96

文、理

三年

6000

21

应用韩语

文、理

三年

6000

22

应用日语

文、理

三年

6000

23

旅游日语

文、理

三年

6000

24

交通管理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三年

6000

2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三年

6000

26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

三年

6000

27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三年

6000

2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

三年

6000

29

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三年

6000

30

建筑室内设计

文、理

三年

6000

3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文、理

三年

6000

32

大数据技术

文、理

三年

6000

33

财经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文、理

三年

6000

34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

三年

6000

35

电子商务

文、理

三年

6000

36

跨境电子商务

文、理

三年

6000

※空中乘务专业,学院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进行东西协作。第一年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二年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习(校区在广东省珠海市,宿费按各自学院标准收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①英语语种考生②身高:女165-175CM,男175-185CM。③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④牙齿整洁,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⑤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⑥无明显内外八字。

第五章报名与录取

第十条黑龙江省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是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已被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通知书寄发: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

第十六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81191

招生咨询电话:1510458033515104580221

1884601929018846019390

(0451)870666168706662686631888

网址:www。ljlyzy.org。net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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