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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烟草专卖局违规购3辆豪车局长被撤职

发布日期:2016/9/10 7:18:56 浏览:368

珠海市烟草专卖局

新快报7月19日刊登的《珠海烟草局违规百万购豪车》独家调查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下称“省烟草局”)公布了《关于珠海市烟草专卖局超标购车问题的情况通报》,称已给予相关负责人做出处分并且在全省烟草系统内的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整顿。

5名相关人员受处分

珠海市烟草局曾花费125万元购置了3辆高配置的豪华版7座汉兰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规定显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显然,珠海市烟草局所购买的3辆高配置汉兰达已经超出上述规定。

根据省烟草局的情况通报文件显示,本报独家调查出街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上级高度重视。省烟草局和国家烟草局先后派出工作组赴珠海进行调查核实。“经两级工作组的认真调查,珠海市烟草局购买、使用三辆超标车的情况属实,违反了国家和烟草行业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此,省烟草局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和国家烟草局的意见,给予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李东华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违规购置车辆予以全部封存。

全系统清查公务用车

据省烟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周省烟草局召开了《各直属单位公务用车专向清理》的专题会议,要求整个烟草系统自查公务用车并逐级上报车辆用车情况,“如果存在违规的情况,省局仍然会按照规定做出处理意见。”该负责人如是说。

同时,省烟草局已经下发了《广东烟草商业系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申了有关纪律要求,对全省系统公务用车按照“双18”标准,进行清理、整改和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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