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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先新材收到安监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7/11/6 14:58:16 浏览:388

来源时间为:2016-04-05

10月19日,长先新材公告,公司于10月17日收到珠海安监局出具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甲类车间树脂生产线的4#反应釜压力表未连锁,5#反应釜温度表未连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有关规定,珠海市安监局向公司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责令甲类车间暂时停产停业。

公司已落实安监部门的决定,甲类车间暂时停产停业。已将4#反应釜压力表、5#反应釜温度表安装回位,根据现场处理决定书要求已整改完毕。该次处理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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