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2年初,犯罪嫌疑人陈某林、黄某芳等人为达到非法集资目的,在珠海市成立中山市某水力发电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虚构了投资水电项目,并承诺以月利息1.5到3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的群众向该公司投资。
为了广泛吸引公众,该犯罪团伙在珠海市公交车站、商场、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主要针对老年人派发相关小广告,并采取请喝茶、送礼品、组织上课、外出参观等方式吸引受害群众投资该虚构水电项目。目前已核实该公司在珠海向31名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金额达80余万元人民币,受害者均是老年人,少则损失数千元,多则损失数万元。
据悉,5月22日,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林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