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单位在岗职工参保人数,
以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
给予书店补贴;
依据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
按照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
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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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详情
近日,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扶持珠海市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城市文化品味。
实体书店申报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获得哪些扶持?
一。
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通知》明确,申报对象为在珠海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区域布局需求的书店。
运营满1年;以出版物零售为主业,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出版物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
通过发行单位年度核验。
依法合规经营,5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对开设在海岛、产业园区、偏远乡村的书店,经营有特色、提供公共阅读服务成效突出的书店,以及被评为珠海市最美书店的书店,经市委宣传部审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
扶持方式及类别
《通知》指出,
扶持方式为事后扶持,
扶持类别包括经营场地扶持。
稳岗扶持、网点建设扶持。
项目扶持、贴息五类。
(一)经营场地扶持
依据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按照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珠海市各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营补贴、经营场所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的(不含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给予的一次性运营补贴、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等,下同),不再扶持。
(二)稳岗扶持
按单位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以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书店补贴,每家书店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三)网点建设扶持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建成且运营满1年的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30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3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
(四)项目扶持
对书店有关运营项目,包括软硬件设施改造、扩展经营规模、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参加行业交流展示活动、自身宣传推广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扶持。
支持促进各类书店创新经营方式,对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书店,对发展以书为载体的多业态经营和建设新型文化生活空间的书店,对注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书店,对开展24小时图书零售经营、共享阅读的书店,对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取得突出示范效果并推动提升珠海市书店经营整体发展水平的书店,经评选后择优给予扶持。
对符合珠海市出版发行高质量发展方向,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级专业展会评比表彰的先进单位,列为优先扶持对象。
定期评选珠海市最美书店,提高书店在城市文化生活中的参与度和美誉度,对获得珠海市最美书店荣誉的书店优先扶持。
每家书店每年的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贴息
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在建设、技术改造、专业设备更新等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方式分为全额贴息和部分贴息,每家书店年度贴息扶持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书店贴息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的书店可以在
2023年4月1日至30日期间
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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