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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地税“双委托”业务全市推行

发布日期:2016/12/30 13:08:33 浏览:471

自12月28日起,珠海国税、地税联合委托珠海农商银行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简称“双委托”)业务正式由3个试点区(斗门、金湾、高栏港)向全市范围推行。全珠海市的临时经营纳税人不仅可以在珠海国税各办税服务厅代开普通发票,还可以自由选择珠海农商银行提供服务的网点代开,有效解决纳税人就近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诉求。标志着珠海国税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国地税合作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迈上新台阶。

代开网点弹性调整,便于纳税人就近代开

珠海国税共有8个征收局、16个办税服务厅,而珠海市共有15个乡镇、9个街道办,平均2个乡镇(街道办)才设有一个办税服务厅,部分乡镇距离办税服务厅较远,远远无法满足全市所有纳税人就近开票诉求。在全市推行过程中,珠海国税局、地税局改变试点期间委托银行固定网点代开普通发票的方式,授权银行可以根据纳税人需要自行调整代开网点地址以及数量,充分发挥珠海农商银行遍布珠海市区、西区及海岛106家银行网点的数量优势,以及周一至周六正常营业的时间优势。

委托方式与时俱进,多对多升级为一对一

金税三期中的委托代征协议书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与被管辖的企业签订。试点期间,受到系统限制,由斗门、金湾、高栏港3个试点区局与珠海农商银行9个试点网点根据管辖关系分别签订委托协议,形成多对多的委托关系。全市推广之后,直属分局与珠海农商银行总行有税务管辖关系,委托协议由两者直接签订,形成一对一的委托关系,简化了委托流程,集中了委托管理,形成代开网点的弹性调整的新格局。

杜绝地税税款漏征,强化风险与后续管理

为强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杜绝地税税款漏征现象,珠海农商银行代开网点为纳税人“一窗式”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不仅可以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的国税业务,同时还可以办理税款附征的地税业务,“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有效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与办税成本。同时,“双委托”业务从委托单位资质管理、业务操作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资金管理、风险后续管理等5个方面规范工作,后续管理及风险防范落实9项后续管理及7项风险防范工作事项,有效避免漏征现象。

临时经营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范围包括27个代开项目的普通发票,基本覆盖了纳税人常用的代开发票范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扩围,珠海国税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双委托”业务的代开项目范围,满足纳税人不断增长的代开普通发票需求。

珠海地税

《珠海国地税“双委托”业务全市推行》相关参考资料:
珠海地税、珠海地税电话、珠海市香洲区地税、国地税委托代征、销售不动产委托地税、地税局、珠海港、珠海 用工荒、珠海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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