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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三类国有资产将纳入统一监管

发布日期:2017/6/20 13:25:36 浏览:344

珠海市粮食局

格力等国企的资产将纳入统一监管。南方日报记者王荣摄

珠海国资国企改革再迈一步。

近日,珠海市正式印发《珠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快推进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统筹发展。

目前,珠海市市属国企共15家,截至6月末,资产总额达5097亿元,归属于国有权益总额810亿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05亿元,利润总额89亿元,实现了国资监管企业规模与效益双提升。

根据《方案》,计划纳入统一监管的资产范围包括三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但尚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和企业股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经营性资产和市政基础设施类经营性资产。

珠海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单位正按照方案要求在对可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进行清产核资,并逐一制定资产统一监管和配置方案。

新设经营机构均由市国资委任出资人

创新国资管理,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是珠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一条重要主线。

珠海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纳入统一监管的资产范围包括三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但尚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和企业股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经营性资产和市政基础设施类经营性资产。

根据《方案》,珠海将遵循全面覆盖、尊重历史、分类管理和集中整合等四大原则予以推进。

今后,凡是新设立的经营性机构(包括投资基金),均统一由市国资委担当国有资本出资人。市国资委将以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重点,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统筹发展。

相关单位陆续摸底调查、清产核资

实现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一直是“大国资”的战略布局重点,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

“珠海此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加速推进。”珠海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珠海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对本单位出资的国有企业及可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统计资产,查找问题。下一步,各单位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可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审计。

而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制定可经营性资产处理意见,处理方式包括移交、暂时保留和撤销。

市管企业接收资产后需连续三年上报情况

今后具体如何监管,推动国资保值增值?记者了解到,市国资委将根据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市管企业的主业定位、发展方向、资产营运效益和水平,以及企业上报的方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资产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制定资产统一监管和分类配置方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市国资委今后将与各单位签订可经营性资产移交(委托管理)协议书,将可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注入(委托)给相应的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市管企业。

同时,市国资委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移交的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将市管企业对可经营性资产经营情况和效益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管企业接收资产后要连续三年向市国资委上报可经营性资产经营情况,市国资委对照企业申报的请示方案预期目标进行后评价。

声音

可以改变“多龙治水”局面推动国资高效流动有序进退

在国企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看来,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可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多龙治水”的局面,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是大势所趋。

“珠海出台相关政策,一方面是为查漏补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副校长、教授董小麟表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需要企业的战略合作、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国企要想进一步做强做大,需要有集中的统筹和制度保障,“只有资源配置得当,方能有效且高效使用。”

在这个过程中,董小麟建议,珠海需更加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平台功能,实现国有资本的高效流动和有序进退。“不仅是市属企业之间的资源流动,市属企业也可积极与省属企业以及央企进行资源对接。”

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珠海也将进一步清晰国资平台的战略定位,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集团管控,将市属国企逐步改组成为真正的国资投资运营平台,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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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下属11家粮企已移至农控集团

在新一轮的国资监管体系改革中,春风最先吹向了农业领域。

2014年底,珠海正式出台《珠海市粮食政企事企分开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市粮食企业整体划转至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去年5月8日,市发改局(粮食局)、市国资委、农控集团签订《珠海市粮食局所属企业整体产权以及部分房地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标志着粮食局下属11家企业正式移交国资委和农控集团管理。

据农控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移交企业正在进行公司制改造,改造完成后会正式注入农控集团。

同时,为对国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推进优势资源向高效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珠海市国资委同时将原免税集团属下企业珠海市市场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划转给了农控集团。

被划拨企业也在改革过程中尝到了甜头。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划拨过程中,国资委将免税集团对该公司的债权5000万元及利息764.2万元,以债权转股权形式由农控集团注资,进一步理清了公司发展结构。变更后,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由1380万元变为7144.2万元。

而通过整合全市范围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完善农业产业链条,珠海农控集团迅速壮大了企业规模,完善了农业产业链条,为集团战略布局和定位以及转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透露,珠海农控集团将在2016年实现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企业规模资产达到40亿元、国有权益达到16亿元、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年利润额在2亿元以上,带动收益农户5000户。

链接

●统一监管的资产范围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出资人,尚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和企业股权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经营性资产

3.市政基础设施类经营性资产

●四个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按照“大国资”的管理理念,改变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散管理、多头监督的现状,积极推进市国资委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

2.尊重历史。按照尊重历史、着眼未来原则,在保持行业管理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继续推进管办分离。

3.分类管理。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推进原则,市国资委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别类型和性质,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

4.集中整合。按照国有资产集约化管理要求,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关的原则,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汇集整合,发挥国有资产集成效应。

●三种处理方式

1.移交。可经营性资产除少数保留和撤销外,其余一律移交给市国资委统一监管。

2.暂时保留。由于产权不清晰、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或者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等原因,难以在短时间内具备移交条件需要暂时保留的,由产权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移交期限。条件允许的,保留资产可委托给市国资委经营管理。

3.撤销。对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无扭亏为盈基础,或已停业多年的企业进行撤销。撤销的企业由产权单位负责清算,清算完成后注销工商登记。(沈梦怡)

责编:杨杰利、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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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三类国有资产将纳入统一监管》相关参考资料:
珠海港、珠海农村商业银行、珠海格力、珠海中富实业、珠海新闻、珠海华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珠海水务集团、珠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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