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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 7:46:12 浏览:422

来源时间为: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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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面试将于5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将珠海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珠海的考生和珠海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2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4月21至26日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香华校区)进行现场审核,地址:香华路51号。其他考区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4月24日前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后的户主页复印件)。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工作单位需在珠海市范围内);

4)社保缴费证明(须出具截至到4月份且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时间的珠海市社保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最近一学期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4月27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7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18日。

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日。

面试地点: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心华校区)或者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香华校区)(以准考证上打印地点为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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