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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气象保障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0/4/11 10:56:41 浏览:292

来源时间为:2019-09-27

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气象保障服务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气象保障服务

项目编号:CR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俊轩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898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

代理机构地址:0756-228987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拟就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气象保障服务(项目编号:CR19-010)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10月0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1,977,6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金湾区没有设立气象局,为加强金湾区气象服务工作,拟按照“区级气象局”的业务标准,本次采购服务对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能实现精准预测预报预警,提升金湾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主要服务要求:

①负责利用国家、省、市三级现有立体化气象探测资源,以及布设在金湾区的天气雷达和全市80个自动气象监测站,应用气象遥感技术开展金湾区日常和灾害性天气监测工作。

②负责利用中国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珠海市气象局的先进预报模式,以及自主研发的金湾区本地化预报预警平台,开展天气预报预警和天气趋势分析工作。

③负责为金湾区委区政府提供气象决策技术支撑。

④负责金湾区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加工。

⑤承担金湾区气象科普宣传工作,提高金湾区民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的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向珠海市社会公众和特殊行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承担珠海市决策气象服务的职能。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气象局(台)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2〕106号)中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的职责包含“协助珠海市气象局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的应急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社会公众和特殊行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承担决策气象服务等工作”。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珠海市2017年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7〕54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我市建设工程气象防雷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181号)以及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事权下沉协议相关要求,在金湾区设立金湾服务站履行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职责,承担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因此,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是本项目唯一服务机构。

②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的预报预警平台,拥有金湾区气象监测工作所需的气象卫星、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自动气象监测站等气象探测资源数据;以及中国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珠海市气象局的先进预报模式预报结果。因此,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是本项目唯一服务机构。

③根据珠海市监察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专营性服务机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珠监字〔2005〕4号),市政府将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定位为珠海市气象服务专营性服务机构。因此,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是我市开展专业气象服务的唯一机构,应为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单位。综合上述,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是我市开展专业气象服务的唯一机构;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旗路34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7.7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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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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