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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4/4 2:22:43 浏览:1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84,436,615.48元,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1,976,244.35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7,146,987.85元,亏损原因如下:1、油墨市场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油墨业务毛利率同期对比下降,收益减少;2、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导致化工行业的环保技改支出增加;3、重组相关费用增加。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造成亏损的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油墨制造的核心业务,把发展作为企业的第一要务,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开拓市场,加强控制成本,努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企业营业收入,争取稳中求进。

2、公司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公司采购、生产、运营等成本控制,争取降低公司整体成本及费用。同时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缩短货款回流周期,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3、公司将保持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交流,密切关注时事政策,寻求地方政府纾困支持,争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及外部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持续性及经营性资金。

4、在现有主业基础上,将继续积极寻求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机会,努力提高盈利能力,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2-01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7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经友好协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同时聘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此次变更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2-01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周宇斌先生、独立董事王悦女士、财务总监胡婷女士、董事会秘书郭蒙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效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5:00前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22-00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油墨制造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在油墨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印刷油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凹印油墨、柔印油墨、网印油墨等,广泛应用于饮料包装、食品包装及卷烟包装,少量应用于电子制品等行业。

互联网广告营销板块,公司主要是通过为广告主提供互联网平台的媒介采买、精准投放、创新制作、设计方案、技术支持、代理推广等服务,满足广大客户营销需求,协助广告主完成品牌树立规划。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油墨制造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定期制定申购单,再由采购部及时完成各种原材料采购,现通过合理资源配置,已形成高效的采购、生产、销售循环模式。公司从事油墨生产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均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已建立稳定可靠的采购网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定额储备”。“以销定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下达生产指令单,并组织有序生产,其所产产品具有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为非标准件产品。“定额储备”模式,即根据库存管理经验和市场销售情况,定期编制产品储备定额,根据定额生产一定规模的标准件产品,通过客户试用认可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调整为非标准件产品。公司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生产模式,不仅可扩大公司的客户资源,增加产品种类,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各类客户对产品性能和需求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销售模式,以建立公司营销中心为核心的市场销售体系,设立多个销售网点,完成油墨市场有效覆盖,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经过多年油墨制造的经验积累和沉淀,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体系,既能够高效生产优质产品,又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各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是通过创新性精准螺旋式迭代投放方法,以技术和数据驱动流量运营与精准营销,优化渠道流量实现低成本变现,以科学方法对投放进行规范、有效、及时的迭代更新。公司通过构建大数据洞察、用户行为建模、广告整合营销、客户品牌效果推广优化、营销大数据自动优化等手段,帮助来实现广告客户的营销目标。依托见效快、效率高的AI技术自动化、且投放过程中优化多种广告形式,实现广告交互性增强体验,为母婴、电商、文旅、教育、汽车、快消品等行业客户提供颇具商业价值的一体化品牌整合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2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

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969)。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9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一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请参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公告》,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15日,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4081号)。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公司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包括推进标的资产的加期审计,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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