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联系人:樊文景、王淑燕
电话:0756-2611665
传真:0756-2611719
邮政编码:519001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任贵永、杨世龙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90810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中信银行珠海分行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号观海名居首二层
负责人:刘云中
联系人:姚凤
电话:0756-3292959
传真:0756-3292912
2、兴业银行珠海分行
住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201号
负责人:黄志丹
联系人:卢文基
电话:0756-3293999
传真:0756-3293987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十)本次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和/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华发集团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证券50.47的股份,为华金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华发集团也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华金证券与发行人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除上述利害关系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公司聘请的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本级别的涵义为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1)近年来珠海市经济水平快速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给公司城市综合服务主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主要运营区域所在的横琴区是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升级平台,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母公司华发集团是珠海市首批两家总部企业之一,整体实力雄厚,未来公司可获得母公司的大力支持。
(3)公司在开发项目体量较大,部分项目完工未来将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望增强。
(4)公司近年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快速增长,整体经营发展趋势良好。
2、关注
(1)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规模大,受当地经济及房地产行业政策影响,收益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贸易收入占比较大,需关注未来宏观经济及政策对贸易收入的影响,及贸易违约风险。
(3)公司处于项目建设高峰期,需关注未来项目资金回笼不佳对公司项目的进度和再投资需求的影响;未来大规模投资亦将加大公司融资压力,近年来公司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债务负担呈大幅上升趋势。
(4)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规模较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资金形成了占用;近年来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较大,整体盈利能力有待提升。
(5)公司对外担保比率较高,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联合评级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联合评级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合评级网站(http://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告。跟踪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http://www。unitedratings。com。cn)及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所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1,525,309.42万元,已使用额度为1,052,586.17万元,未使用额度为472,723.25万元。
表3-1:截至2015年9月末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本公司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15日发行“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4珠海华发MTN001”),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5年,到期日2019年10月15日,尚未到期兑付。
发行人于2015年1月23日发行“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珠海华发MTN001”),发行规模8亿元,期限5年,到期日2020年1月23日,尚未到期兑付。
发行人于2015年3月11日发行“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珠海华发MTN002”),发行规模7亿元,期限5年,到期日2020年3月11日,尚未到期兑付。
以上三期中期票据经联合评级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 。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如本公司本次申请的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0亿元,占本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的比例为20.53,,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2-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折旧 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所有者权益采用2012年末数据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总资产采用2012年末数据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其中2012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采用2012年末数据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其中2012年存货平均余额采用2012年末数据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净额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2012年5月,公司设立
2012年5月18日,珠海华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珠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设立珠海华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核准意见》(珠国资【2012】134号文)批复设立。
2012年7月11日,珠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珠海华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7月10日验资报告》珠立验字【2012】137号,验证截至2012年7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