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百姓生活 > 正文

珠海市小餐饮店实行备案制当天办理当天可营业

发布日期:2019/10/11 15:31:03 浏览:625

来源时间为:2018-08-13

刚刚,记者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全市50平方米及以下小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小餐饮”)实行备案制度,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身份证、承诺书等5项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2018-08-1318:43来源:南方网黄鹤林2018-08-1318:43:51.0珠海市小餐饮店实行备案制当天办理当天可营业4288191南方快报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黄鹤林)刚刚,记者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全市50平方米及以下小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小餐饮”)实行备案制度,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身份证、承诺书等5项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审批制变备案制,审核从至少20天变为当场办

据了解,全市共14000多家餐饮单位,逾一半是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店。“过去,小餐饮准入实行的是审批制。”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者需经递交资料(15~19项)、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流程,由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发许可证;部分申办者还需补交资料、整改硬件设施,整个过程至少需时20个工作日或以上。

备案制实施后,具备开办条件的小餐饮只需提供登记表、身份证、承诺书等5项材料,即可当场获得《小餐饮备案凭据》并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负责人介绍,为优化政务服务,市食药监部门按照广东省食药监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小餐饮审批改备案试点工作。目前,香洲区已于8月3日起率先实施,并于当天发出了第一张备案凭据;横琴新区、高栏港区将从8月15日起实施。

将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将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

许多消费者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备案制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小餐饮准入条件,在方便申办者的同时,会不会增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市食药监局安全总监黄建恩表示,“实行这一政策是基于对小餐饮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备案的对象不得经营高风险的生食类和自酿酒,除此以外,小餐饮多为粥粉面店、奶茶店、面包店等,经营项目风险相对较低。”

黄建恩总监认为,小餐饮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备案制后,监管部门将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将把主要监管力量放在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上来,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每年1~2次的全覆盖检查,以及校园食品安全、校外托管机构、农村食品专项整治等,排查风险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据悉,市区各级食药监部门将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将监管网格化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靶向率,依法取缔未经许可和备案的餐饮经营活动,依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小餐饮违法行为。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