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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条措施惠民利企珠海“出招”激发企业新活力广东

发布日期:2023/5/29 14:38:05 浏览:128

现和生成,推动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式工作格局。(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五)强化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机制,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分级分类调度推进重点项目,精准把握环评、能评、用地用林、征迁安置等关键节点,提前开展预警提醒。探索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一项目一策”商议可容缺事项,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六)制定年度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清单,统筹保障重大项目所需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林地定额等自然资源要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十七)全面加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制定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配套政策,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产业项目用地和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十八)有序实施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对新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全力保障项目用能需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2023年,力争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能耗指标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十九)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围绕国家、省相关政策及重点投向领域,系统谋划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加大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制订资金筹措方案,形成一批随时能开工的项目,做到“项目等资金”。(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

(四十)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珠海市重点领域投资。探索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工改工”更新、闲置工业用地盘活等领域项目。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广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新型投融资模式,重点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交通、保障性住房、停车场设施等领域项目。(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国资委负责)

(四十一)围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型储能、海上风电、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梳理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打造一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标的,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全力稳住外贸外资

(四十二)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落实《关于珠海市跨境电商提质倍增工作方案》,用好用足各级跨境电商支持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提质扩量增效。做好全市加工贸易20强企业“一对一”服务,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市商务局,拱北海关负责)

(四十三)建设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进一步简化流程、便利通行,吸引更多货源通过港珠澳大桥进出。加快粤港澳物流园建设,打造集物流控制、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球供应链服务中心。深化港珠机场合作,推动“经珠港飞”客运项目尽快落地,探索推进珠港航空打板业务合作。完善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功能,实现鲜活、冷链产品经港珠澳大桥进出,打造珠西地区高端鲜活、冷链产品集散中心。鼓励珠海港新增或加密国际航线。(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拱北海关负责)

(四十四)组织珠海企业参加广交会等重要展会线下展。为企业赴境外参展、国际采购商入境采购提供便利化服务,助力企业抢抓海外订单。(市商务局、招商署、贸促会、工商联负责)

(四十五)优化进口贴息产品目录,做到应贴尽贴,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市商务局负责)

(四十六)优化重点产业、重点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和保单融资业务,2023年安排省级出口信用保险资金规模约5000万元。支持有意愿、经备案的保险公司依法开展短期出口保险业务。(市商务局、金融工作局,拱北海关、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负责)

(四十七)建立完善与在珠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对接欧美、日韩等驻华商协会及投资促进机构,组织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招商活动。(市招商署、商务局负责)

(四十八)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到海关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经省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符合规定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创新局,拱北海关负责)

(四十九)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负责)

(五十)建立外资制造业领域标志性项目清单,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在建和已投产制造业项目,持续跟踪做好服务,重点解决用海、物流、用工用能、环评以及外籍员工入境等方面问题。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省重大外资项目。(市招商署、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五十一)进一步加快5.0产业新空间建设进度,紧盯目标2000万平方米“不变样、不停步”,重点加快蓝领宿舍配套、园区配套建设,创造性优化园区运营服务,为重大项目和产业发展提供载体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十二)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优化珠海高新区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做优三灶科技工业园、联港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等园区,把南屏科技工业园、富山工业园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当家”的示范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十三)实施“项目落地攻坚年”行动,力争全年工业投资迈上千亿元台阶,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制造业产业集群。落实重大项目市四套班子挂点联系工作制度,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署、发展改革局负责)

(五十四)出台实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激励政策,2023年推动600家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年实现技改投资300亿元以上。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贴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五十五)加快建立分层次企业培育机制,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重点遴选3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给予各项政策资源要素倾斜。推动350家以上企业“小升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五十六)继续实施“高企倍增”行动,年内新增高企600家以上。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科学统筹,支持一批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培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对质量标准实验室、服务平台及其运营机构予以资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省实验室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新培育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市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负责)

(五十七)出台《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在珠海设立研发机构,被认定为省、市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类型的,按规定给予认定奖励或运营补助。(市科技创新局、财政局负责)

(五十八)支持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统筹国家战略和地方所需,聚焦海洋科技重点研发领域开展创新,配合国家海洋局和省政府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上半年建成珠港澳海洋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加快建设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珠海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发展。深化与大院大所合作,促进更多科研成果在珠海落地转化。发挥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及澳珠产学研创新联盟作用,促进境内外成果转移及国际合作。(市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十九)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信用链融合联动。全面深化“金融三张网”建设,优化科技风投、信贷、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措施。(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创新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负责)

(六十)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供应链服务、专业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落实工业设计赋能广东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创新局、商务局负责)

(六十一)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出台推进制造业产销分离、招引贸易型总部相关政策,做大做强批发业。鼓励各区对达到一定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新增纳统商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提高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市商务局、招商署负责)

(六十二)加快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建设万山海域、外伶仃海域两大国家级海洋牧场,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捕捞,做强现代渔业产业链,依托洪湾渔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打造特色渔港经济区。推进海洋重工、海上风电、物流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强做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等产业。整合国有海岛物业资源,促进海岛旅游发展,三角岛投入运营。(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负责)

(六十三)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打造预制菜产业“灯塔园区”。加快打造全国最大的海鲈交易平台,发展数字农业、“年鱼经济”、休闲渔业等新业态,并延伸到港澳市场、国际市场。支持打造1000亿元规模的预制菜装备产业联盟。(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十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建设312平方公里的斗门生态农业园,推进养殖池塘升级改造。高质量建成1000亩高标准农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十五)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用好产业发展“全景图”、招商引资“索引图”、重点产业“补链图”、目标企业“作战图”,瞄准产业链上下游精准招商,大力引进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具有造血强链功能的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聚集一群。(市招商署负责)

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六十六)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高频“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加强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财政补贴政策流程再造,快速兑现补贴资金。持续推动阳光“帮办代办”,着力破解跨层级、跨部门沟通办理难题。加快推进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入驻,打造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财政局负责)

(六十七)持续加强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整合综合服务窗口,提升审批帮办代办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企业服务,全面推进政府流程再造、规则再造,推动与各级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十八)推动珠海市民营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及时了解反映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理诉求,切实保护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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