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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条措施惠民利企珠海“出招”激发企业新活力广东

发布日期:2023/5/29 14:38:05 浏览:127

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负责)

(六十九)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市级跨部门“一站式”涉企政策网上发布平台,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服务,健全中小企业维权工作体系,畅通中小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统筹解决企业发展相关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负责)

(七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七十一)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七十二)实施《珠海市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加大使用财政性资金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市科技创新局、财政局负责)

(七十三)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建设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的政策措施。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负责)

(七十四)紧密结合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协同治理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做好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线索办理。(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七十五)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十六)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差异化下浮,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负责)

(七十七)实施年轻人、产业工人、新市民“有业有住有家”计划。加快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促进职住平衡。不断健全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负责)

(七十八)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暨中小企业员工培训“百万行”三年行动。强化技能提升培训服务,全年培训产业工人40万人次,打造湾区特色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品牌。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力争2023年“粤菜师傅”培训获证人数达到1250人,新增建成“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2个,继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超15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7.5万个次。打造示范性充分就业社区(村居),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十九)创新开展“行行出状元”工程。抓好职业教育改革,谋划推出“珠海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与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等合作广泛建立各层次的“工匠学院”,支持民办职校、培训中心建设,面向高校毕业前后学生进行3-6个月实训,订单式精准培养紧缺产业新工匠。(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十)加快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高标准打造珠海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细则,制定配套文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推动政策惠及市场主体,最大程度释放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凤凰网广东发自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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