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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监局关于渠县新太医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药监当罚〔2023〕4002号

发布日期:2023/4/7 16:11:27 浏览:64

来源时间为:2023-03-3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涉及渠县新太医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渠县新太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257523237426

法定代表人

唐红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当罚〔2023〕4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违法事实

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1日,当事人向渠县康民医院开具了24份虚假的药品销售单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3/17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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