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质保款:合同总额的10,于设备质保期满后5日内,且没有因设备质量问题需要扣款的,买方将质保款支付给卖方。
(六)结算方式
电汇及银行承兑。
(七)违约责任
卖方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设备完全交付前如卖方发生破产重组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赔偿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八)合同生效条件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买方和卖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买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拟采购的光伏涂布机是为ABC电池技术而定制研发的新型设备,也是ABC电池无银金属化生产环节的核心设备,在光伏领域使用涂布技术进行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属行业首创,目前国内外在光伏制造环节尚无成熟的量产设备,市场中亦没有完全匹配该工艺要求的现成设备销售,只能通过定制化研发,因此采购单价相对较高。
公司本次拟采购的涂布机因为是新型研发设备,无市场同类对比参考产品,所以其定价方式采用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及目标利润率进行定价的方式。目前在涂布机领域有业务覆盖的上市公司包括东威科技(688700)、先导智能(300450.SZ)、金银河(300619)、赢合科技(300457)等,但其生产的涂布机不论是在产品规格、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用途等方面与公司本次采购的涂布机均有较大的区别,仅能作为参考。前述上市公司(包含涂布机业务在内)的平均产品毛利率如下:
公司业务类别2021年2020年
东威科技PCB生产设备、VCP设备42.63@.70
先导智能光伏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34.052.14
金银河智能化系统22.72(.01
赢合科技新能源智能自动化设备21.890.92
珠海迈科斯所产涂布机预估毛利率为18-20,略低于同行。主要原因是珠海迈科斯作为新进入厂家,市场知名度相对较低,缺少品牌溢价,虽然产品具有一定创新性,但毕竟尚处于产品初创期,适当降低售价有助于未来长期稳定的合作。
此外,公司本次采购的涂布机与2022年7月公司向珠海迈科斯采购涂布机型号、规格完全一致,属于同款续定。公司为保证产品价格的公允性,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类设备的成本构成及价格公允性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的容诚咨字[2022]518Z0005号《商定程序报告》。因本次采购的涂布机数量较多,属定型后的批量生产,进一步摊薄了新型设备的研发费用,所以平均采购单价较上一次采购下降了45万元,下降幅度为3.46。
产品2022年7月采购含税单价(万元)本次采购含税单价(万元)价格下降()
涂布机1,300.001,255.00-3.46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备采购交易是公司为确保新型电池产能顺利投产而开展的日常生产经营采购活动。在充分评估了珠海迈科斯在光伏设备领域的技术及研发能力,同时基于技术保密性的考虑,公司本次拟向珠海迈科斯续订36套涂布机,用于新型ABC电池的量产项目,设备规格型号与前一次采购相同,通过目标利润定价法确定交易价格,且较前次采购价格有进一步下调,定价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珠海迈科斯在光伏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升级等方面有较多的协同,互相尊重对方的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平、互利的开展合作,双方在设备采购方面有销售限制性条款和保密协定,并对相关生产环节给予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的有效管控,保证价格的公允。公司向迈科斯采购电池生产设备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新型电池生产环节的技术保密,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六、连续十二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拟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含该关联方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共6笔,累计金额约24,463.78万元(含税)。
合同签订日期采购方供货方设备名称数量(套)含税总价(万元)状态
2021.09浙江爱旭苏州普伊特处理清洗机1126.50交付并验收
2021.09广东爱旭苏州普伊特槽式清洗机、水平酸刻机、水平清洗机62,523.50交付并验收
2022.01天津爱旭苏州普伊特备品备件-5.78交付并验收
2022.03珠海富山爱旭珠海迈科斯槽式清洗机、水平酸洗机168,608.00已交付7台设备,另有3台完工率80,剩余正在制造中,预计9月底可全部交付
2022.07珠海富山爱旭珠海迈科斯槽式清洗机、水平酸洗机2010,600.00已交付4台,另有3台完工率97,其余正在制造中,将于9月下旬陆续交付
2022.07广东爱旭珠海迈科斯涂布机22,600.00交付并验收1套,另1套已完成设备主体结构,计划9月底交付
合计24,463.78-
上述交易分别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刚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理、客观,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所采购设备与前期采购规格相同,技术已得到验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的设备采购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以目标利润法定价,所采购设备的成本构成及公允性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商定程序报告》给予核验,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咨字[2022]518Z0005号《商定程序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