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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5 15:57:32 浏览:27

来源时间为:2024-1-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慕长鸿先生、刘载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相关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选举。

(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第三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上述方案,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审议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1艘LPG运输船”因优化部分设备配置、监理费增加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总额有所增加。为保障“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顺利实施,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建需要,公司拟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4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修订原因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具体制定、修订制度

上述第1-8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敬请留意公司后续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9-17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

至2024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国、蔡丽红、杨影霞、蔡建斌、蔡丽萍、杨小毅、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3095

传真:020-3810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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