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化妆品消费税新政为珠海人减税783万元)
南都讯记者李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珠海国税局经测算,化妆品消费税新政明年预计会为珠海纳税人减税783万元,减负率逾98。
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由原来的30调整为15。10至12月,全市高档化妆品预计征收消费税2.2万元,预计同比减收157万元,下降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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