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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网约车管理规定与北上广深津渝等地政策大体相近

发布日期:2017/5/24 14:08:21 浏览:324

昨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报批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燃油(气)车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量不小于1.8L/1.6T、车龄2年内;驾驶员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交通肇事、酒后驾车等记录………经过长达数月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完善后,我市酝酿已久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将正式出炉。

近年来,网约车作为“互联网 出行”新生业态,发展十分迅速,也已成为不少市民青睐的出行方式。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各平台旗下共有网约车近5400辆,驾驶员“属性”既包括私家车车主、汽车租赁企业驾驶员,也包括平台自有员工……

随着网约车市场的迅猛生长,长期以来的监管空白,使得其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同时,由于在准入标准、价格机制、车辆安全、报废管理、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车存在差异,形成了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局面。部分平台公司还利用资本优势通过给予乘客和驾驶员补贴,抢占市场份额,扰乱了正常运营秩序。

去年9月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充分参考借鉴北、上、广、深等城市的网约车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意见征求、深入论证、问卷调查、风险评估、法制审查后,形成了《管理规定》。

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行业健康,填补法律真空的需要。除了运营安全未能有效保障等问题外,“现有的《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仅适用于传统巡游出租车,而网约车作为新兴业态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管。”

据了解,《管理规定》包含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39条。我市《管理规定》和北、上、广、深、津、渝等地的网约车管理政策大体相近。“只在平台经营行为、车辆和驾驶员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稍有差异,总体上没有设置过于严苛的条件。”市交通局公交科负责人肖卓文告诉记者。

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管理规定》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等内容做出了相应调整。例如对燃油(气)车辆的排量要求由原先的“不低于2.0L/1.6T”适当放宽为“不低于1.8L/1.6T”;同时,车龄要求的“门槛”则进一步提高,由原先的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5年”收窄至2年以内。

透过这“一松一严”的理念折射,肖卓文表示,《管理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保障营运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维持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依法规范网约车发展,不是要限制其发展,而是结合互联网经济的新特点,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

《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我市将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市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市民选择大容量、集约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针对城市交通高峰期、拥堵路段,提升轨道及公交服务水平,构建包括巡游车、网约车在内的多样化服务体系,以此更好解决市民“出行难”、“打车难”问题,这也是推动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道。

目前我市各平台旗下共有网约车近5400辆,驾驶员既包括私家车车主、汽车租赁企业驾驶员,也包括平台自有员工……

5月初,我市官方网约出租车平台“95128”正式上线……

经过长达数月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完善后,我市酝酿已久的“网约车”管理细则将正式出炉……

《管理规定》重点解读

明确驾驶员条件:

司机须具备3年以上驾龄,须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规定要求且考试合格的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已取得本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符合以上规定的,可直接申请从事网约车驾驶员。

解读:与此前私家车主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即可开展业务不同的是,此次明确要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在国家《暂行办法》对驾驶员作出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驾驶员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取消了对本地驾驶证的要求。

明确网约车车辆条件:

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本地牌照且行驶证未满2年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是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采用燃油(气)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量不小于1.8L/1.6T;采用纯电动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采用气电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

车辆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有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其中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设备,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

解读:国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车辆条件作出了基础要求,并规定各地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为此,珠海《管理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以排量、轴距、保险、外观、车龄等要求。

明确网约车平台条件:

应当在本市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同步备份网约车运营数据

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二级分支机构;服务器未设置在本市的,应当在本市设置备份系统并同步备份本市网约车运营数据。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技术措施;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经营管理架构和人员。

解读:除国家《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本市《管理规定》还要求非本市注册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在本市设立二级分支机构,服务器不在本市的应当在本市同步备份本市网约车运营数据等。

市交通运输部门释疑

为什么对网约车的车辆作出一定的要求?

根据国家出租车改革政策,对网约车的定位是高品质服务,和传统巡游车形成差异化经营,其标准要求须高于巡游出租车。

目前珠海巡游出租车的轴距大部分已达2700毫米以上,且按照《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新增的出租车车辆轴距必须在2700毫米以上;排量方面,目前珠海出租车的排量均在1.6L—2.4L之间。因此对网约车车辆轴距、排量作出上述规定符合国家对网约车的发展定位和本地的实际情况。

如何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

我市对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等方面设置了基本的准入条件,实施事前审核,把好源头关;同时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信息和动态运营数据实时接入政府部门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管理。

此外,《管理规定》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且进一步细化其经营服务管理规范。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考虑,新增了“驾驶员服务规范”。

政府服务项目

珠海官方网约出租车平台已上线

就在5月初,我市官方网约出租车平台“95128”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该平台就近预约出租车,实现便捷出行。

据介绍,借助珠海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珠海在全国出租车约车服务统一热线号码“95128”的基础上,推出了官方珠海交通APP召车模块以及“珠海的士95128”召车微信公众号。

该平台包含三类约车模式,推荐使用的为第一类市区模式,主要适用于周边车辆较多的繁华路段,乘客发出乘车需求后,可自主选择周边的任意一辆空驶出租车,缩短等车时间;而出租车司机则可根据乘客的乘车需求,有目的地“扫街”,避免此前盲目“巡游”导致出租车长时间空驶的缺陷。

尽管尚处于推广阶段,全市3000多辆出租车当中,已有1000多名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注册。市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与现有的网约车平台不同的是,该平台解决了司乘双方信息不对称、不公开问题,为司乘双方提供先到先得、自由选择的机会。

同时,作为政府服务项目,珠海网约车平台是非盈利性的。作为智慧交通的一部分,该平台提供的是交通出行的保底服务,以免企业化平台更迭造成市民出行不便;其次,该平台要为交通部门部分老客户升级服务。据了解,交通部门自2006年推出电召服务以来,至今仍有每天300多单电召业务,主要分布在偏远地区,主要客户为不习惯用微信的老年人。

声音

随着网约车新政“靴子落地”,部分网约车驾驶员持观望态度。此外,也有乘客担心,随着《管理办法》实施,网约车驾驶员是否会减少,自己将再次面对“打车难”问题。

网约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他的车辆轴距没有达到《管理办法》要求的2700毫米要求,“可能就不打算再做了。”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对是否继续从事网约车有了一定顾虑。“过去一个月最多能赚到近万元,后来平台补贴下降了,一个月大概只能赚四五千元。”张师傅说,他所在的微信群里也有不少驾驶员打起了退堂鼓。

经常使用“网约车”的白领张先生则告诉记者,自从去年底以来,已经逐渐感受到了网约车数量的减少,这也造成每每遇到上下班高峰期时就会加价,“有时候甚至会需要两倍的价格。”在位置较偏远的郊区更是很难打到车,大多数司机不愿意承担空车来回的风险。不过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他还是抱以支持态度,希望能够在加强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提高用车的乘客体验,“现场大家都习惯了互联网 共享,我觉得这个市场的需求和前景还是很广阔的。”

法律责任解析

“黑车”罚款最低万元

《管理规定》明确,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线上线下车辆不一致将罚5000元以上

《管理规定》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本市合法从业资格的,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将被罚款

《管理规定》明确,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违规收费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出现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先行赔付

《管理规定》明确: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确保车辆具有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先行赔付,不得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风险。

《我市网约车管理规定与北上广深津渝等地政策大体相近》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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