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品牌女装销售实行“直营店 加盟店”模式,2008年至2010年各期,公司品牌女装直营店及加盟店合计数分别为235家、384家和415家,其中加盟店家数分别为120家、232家和247家,加盟店占全部店铺的比例分别为51.06、60.42和59.52。
发行人与加盟商签署《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合同约定发行人将其拥有威丝曼(W.S.M)系列的商标、专利权授予加盟商经营使用,授权加盟商在规定区域内经销威丝曼(W.S.M)服饰系列产品,合同还对加盟商的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此外,发行人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加盟店及其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以不断提升加盟店的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加盟商销售产品情况良好,且在多年经营中一直注重同加盟商保持良好关系。
尽管发行人对加盟商在价格、区域网络、促销、信息、店铺装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管理,若发行人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无法跟上加盟店数量持续增加的速度,则可能会面临部分加盟店管理滞后的风险;另外,由于加盟商的人、财、物均独立于发行人,若加盟商的经营活动有悖于发行人的品牌经营宗旨,将对公司品牌形象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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