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垃圾分类办的委托,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对我市各区及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今年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进行了材料核查和现场评估。
现场抽查48个点: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各8个,无物业管理的小区8个。围绕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体系、实施效果、信息报送、暗检情况等六方面共64项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得分(总分100分)结果如下:
1、高新区(94.43)
2、鹤洲新区(筹)(87.18)
3、香洲区(82.66)
4、斗门区(78.8)
5、金湾区(77.51)
各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得分(满分50分)情况:
1、裕华小区(48)
2、龙山里东1-200号(44)
3、胡湾里五街(40)居民区
4、前进一街小区(39)
5、藤湖苑西(39)
6、中臣花园(36)
7、广安花园(35)
8、翠怡花园(34)
报告指出,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分类办继续对标本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珠海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安排,稳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在认真总结2022年第一季度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法规、工作方案等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取得较显著成效。
注重长效加强执法
《报告》指出,各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定期开展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并制定相关措施,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分类工作评估机制。各区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强行业源头减量,将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基层社区。
香洲区开展执法检查整治6646次,出动人员25929人次,车辆5907台次。
金湾区城管局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巡查69次,出动人数257人次,车辆66趟次,检查小区46个,农贸市场3个,工业企业3家,在建工地14个,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共教育整改违法违规行为35宗,处置垃圾倾倒投诉案件1宗,自行整改1宗,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3宗,罚款1100元;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件1宗,罚款200元。
斗门区完成83个点位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在全区通报;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129次,出动401人次,141车次,教育整改41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立案处罚2宗,罚款金额2200元。
高新区唐家湾镇执法办共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检查12次,出动人员144人次,出动67车次、教育整改3宗、自行整改3宗、发出责令改正3宗、立案1宗,已做出处罚决定书3宗,罚款13000元。
鹤洲新区(筹)共开展整治行动8次,出动人员40人次、车辆10车次。
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报告》指出,各区持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主题宣传活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举办多场《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在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
志愿者入户宣传垃圾分类。赵梓/摄
各区还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党建相关活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持续推动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
分类体系覆盖城乡
《报告》指出,各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各个环节能力基本相互匹配。各居民区基本完成了楼层撤桶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按照5 1模式和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第四版)标准要求,进一步优化升级分类投放设施,并建立现场督导员队伍。
垃圾分类。赵梓/摄
《报告》也指出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我市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厨余垃圾有关指标权重至总分的25,督促各区从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凝聚共识、创新方法,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厨余垃圾收运和处理能力,立足社区、放眼全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入手,推动分类工作上新台阶。
珠海传媒集团康振华/文
赵思华/责任编辑
阳紫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