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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派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6/2/26 3:40:52 浏览:1140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涉及

艾派克微电子相关专业人员、管理团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2016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6年年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APEXLEADERLIMITED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800.00万元(含本次交易)。

九、所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

用资金、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经核查,所收购的艾派克微电子3.33股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可持续

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

定的定价方式及交易方式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况。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艾派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3.33股权所涉及的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

部分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094号),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资

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

次资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评估实施

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更好地整合公司资产的需要,是公开、公平、合

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购买APEXLEADERLIMITED持有的艾派克微电子3.33股权不涉及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目标资产定价已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094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资

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

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必

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鉴于艾派克微电子为中外合资企业,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

公司已承诺将遵守外汇管理规定依法购付汇,代扣代缴APEXLEADER

LIMITED源于境内的企业所得税,向税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并

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义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冠鹏向清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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