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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3/20 4:28:54 浏览:3645

015-093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尚待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意见》中相关规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如下风险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主要假设
1、假设2015年度净利润与2014年度持平(未考虑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即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202,277,597.55元,该假设分析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5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以便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2015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2,129,999,975.20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4、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62,371,888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2014年9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次交易构成反向购买,计算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准则予以调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美国再生兼容耗材生产基地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及控股股东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募投项目的可研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2012至2014年度,公司进行了连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分别为万元624.92万元、0万元和4,227.37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72、0和20.90。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艾派克公告编号:2015-094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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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016-03-15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

(上接b97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4月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60传真:0756-326523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现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人:张剑洲、叶江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8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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