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鼎泰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
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
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
经营的需要,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需求量增加导致。交易
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
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批程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
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1,579.60万元。本年度预计关联交
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根据对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从而对
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
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
需求量增加导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
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
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
2、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
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
(本页无,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虎魏雄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