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营范围扩大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设置等变化要求,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等公司制度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表述进行适应性修订的议案》。
因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总经理职位改为总裁,副总经理职位改为副总裁,因此,相应地,需要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管理制度中的职位表述进行适应性修订,即,《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总经理”应修订为“总裁”,“副总经理”应修订为“副总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同意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为本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授信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意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以及同意乐通新材料以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其在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同意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额度内与各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16-01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舒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9证券简称:乐通股份公告编号:2016-01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至2016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贾绍华先生、沙振权先生、万良勇先生将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工作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