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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9/4 17:45:11 浏览:1961

议》,以及公司拟与业绩补偿主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将在满足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请见2016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的权利义务,根据《问询函》并经与广东银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拓金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融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孙国华等特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协商,公司拟与该等特定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将在满足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请见2016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6-05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以下两部分:(1)公司在向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银隆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以及(2)向包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十(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配套融资”,与本次收购以下合称“本次资产重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8月25日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5号),并经与珠海银隆全体股东、本次配套融资认购方协商,拟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主要涉及延长新增对价股份锁定期、完善应补偿股份的处理方式、调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上述调整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6-05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后又申请于2016年2月29日继续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6年3月7日,公司确认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司分别于3月12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3日、5月9日、5月16日、5月30日、6月6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8月2日、8月9日、8月16日、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于4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均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珠海银隆合计100股权,同时向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等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有关议案。公司披露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审核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年8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落实和回复问询函提及事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16年9月2日披露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同意、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51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6-05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披露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根据2016年8月25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5号)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修订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调整了新增对价股份锁定期、应补偿股份的处理;

(2)关于本次配套融资方案:调整了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数量及本次配套融资认购对象的具体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额度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第1点答复的规定,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解答要求的说明/(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中补充披露。

3、关于其他13名交易对手方未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股份锁定安排是否能够完全覆盖业绩补偿承诺履约风险等相关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中补充披露。

4、关于若回购应补偿股份及注销的相关议案未经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业绩承诺补偿履行的相关安排,已在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2)利润补偿方式”中补充披露。

5、关于针对珠海银隆在任的管理层人员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3)超额业绩奖励”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6、关于发行股份市场参考价格的选择依据及选取的合理性,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本次交易情况/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二)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7、关于2016年1-6月珠海银隆钛酸锂电池和纯电动车产能较大幅度提升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四、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产量及销量情况”之“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关于河北银隆年产14.62亿安时锂电池生产线项目、河北广通年产32,000辆纯电动专用车改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行的必要性及是否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本次交易情况/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投向”中补充披露。

8、关于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的穿透计算情况,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三、其他事项说明/(七)交易对方经穿透计算的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9、关于珠海拓金和珠海融腾尚未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进行风险提示及相关专项说明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一、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第三节交易对方/三、其他事项说明/(六)交易对方中涉及的私募基金和资管计划备案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10、关于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标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估值情况及与本次估值差异的原因/(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背景及估值情况”中补充披露;关于珠海银隆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估值与本次交易估值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的风险,已补充风险提示。

11、关于原主要股东承担珠海银隆应收账款风险的承诺,业绩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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