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5-004”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10日,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5,起止期限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0,起止期限为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2月5日。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