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的通知,珠海国轩于近期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回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质押情况
2016年9月20日,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质押给(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9月19日,质押期限为729天。
二、股权质押回购情况
2015年9月29日,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70,000股质押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初始交易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29日起三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2015年10月16日,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730,000股质押给国元证券,初始交易日期为2015年10月16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6日起三年。2015年10月19日,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400,000股质押给国元证券,初始交易日期为2015年10月19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9日起三年。(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2016年5月26日,珠海国轩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股权质押延期回购业务,珠海国轩将其2015年5月26日质押的本公司1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37,500,000股质押期延长一年,即购回日延长至2017年5月26日,其他质押事项不变。(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质押回购及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2016年9月21日,珠海国轩与华泰证券、国元证券分别办理了股权质押式回购业务提前购回交易,珠海国轩将2015年9月29日质押给国元证券的本公司5,870,000股、2015年10月16日质押给国元证券的本公司11,730,000股、2015年10月19日质押给国元证券的本公司17,400,000股及2016年5月26日与华泰证券办理质押延期的本公司37,500,000股,合计72,500,000股提前购回,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业绩承诺影响
目前,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15年已超额完成当年度业绩承诺,珠海国轩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性极大。珠海国轩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7,193,296股,本次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回购,不会影响珠海国轩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四、珠海国轩当前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国轩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7,193,296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8,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8,7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1。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质押回购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股权质押 质押回购、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股权质押延期回购、大股东解除股权质押、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利好、股东解除股权质押、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