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39股票简称:公告编号:2017-07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8日《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2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王进飞、珠海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强、何斌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3,969,294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56元;核准公司向王进飞、珠海宏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903,765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78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6.7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10,500,000.00元,净额已于2015年5月11日全部到位,2015年5月20日支付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4,478,618.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5,021,378.52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查,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88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于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7日《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5号),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202,176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4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0月19日,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田红军6家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21,830,6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15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叁仟零柒拾叁万伍仟零肆拾肆元肆角(¥330,735,044.40),扣除承销及相关发行费用总计9,679,814.68元,募集资净额为人民币321,055,229.72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规的规定,2007年8月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2015年1月修订案。
公司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财务顾问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财务顾问、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财务顾问、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奥特佳祥云冷机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城中支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协议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共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85.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2016年12月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748.00元置换自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10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附表1:
2015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6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参考资料:
奥特佳新能源有限公司、奥特佳新能源、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奥特佳新能源科技、2017年ipo募集资金、2017新能源汽车销量、2017新能源汽车蓝皮书、2017送沪牌的新能源车、新能源车价格表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