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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国金证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4/15 10:06:11 浏览:1043

来源时间为:2018-04-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华发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与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第

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5号)核准,华发股份向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25元,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99.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22700.6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1月2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11月25日,华发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27882.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11月25日,华发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广州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华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亿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华明投资有限公司、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5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分步增资。

本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11月30日,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华发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169999.94万元。

2016年11月22日,华发股份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11月23日,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华发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130000.00万元。

2017年5月22日,华发股份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7年5月23日,华发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宜,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1月22日,华发股份已将上述70000万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宜,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

还金额50000万元。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不超过78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使用期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金额

163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将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金额

12089.11万元,其中本金11937万元,利息152.11万元。

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990201001001786101732384000.004988.53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99020100220178335-120891070.93通知存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440501646335000000121500000000.00146251365.70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20020251291001193311000000000.00403830.62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2002025129100119180-30674050.51活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

44059101040009439-39936655.49活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

738066466051-20675662.04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8110601012500142212-110615822.37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50160465000000025-65674.49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南宁园湖支行

合计4232384000.00469519120.68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399020100220178335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399020100100178610户的子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华发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未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以下无)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3120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3431359.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2140558.4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珠海华发水岸花园项目

否130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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