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2-14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1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上午10:00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三)上述议案属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四)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在对该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鉴于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为议案1、2涉及的关联股东,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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