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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8 22:41:22 浏览:250

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3-01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在批复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七)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和其他信用增进安排。

(八)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注册及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及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披露、申报、发行和上市等相关事项;

(三)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申报等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五)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七)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3-01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9日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内部分授信品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4、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物流100股权

9、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粮食及粮油副产品、棉花批发经营;粗白油、变压器油、基础油、导热油、沥青等批发经营。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物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公司拟为珠海港物流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授信品种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即期国内信用证、远期国内信用证、国内证付款融资、即期进口信用证、远期进口信用证、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

(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物流作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等业务模式。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同时,为保障股东权益,进一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珠海港物流以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2,800.0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42,721.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4.05;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3-0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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