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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5/25 9:17:19 浏览:1819

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6-04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较以往有所变化,请特别关注本提示性公告第四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债券期限

2.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2.4发行方式

2.5发行对象

2.6募集资金用途

2.7发行债券的上市

2.8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局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对议案2涉及的事项,需提请股东逐项进行表决。

(三)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2进行逐项表决,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6-03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0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机组测试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综合能源主业板块的发展,提升风力发电业务的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的控股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拟与内蒙古特斯特电力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机组测试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机组测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电力集团拟为控股子公司东电茂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茂霖”)系珠海港昇全资子公司,鉴于东电茂霖拟向沈阳中科天道新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装备”)提起相关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涉及相关债权主张约3100万元,东电茂霖拟在仲裁期间提出对天道装备名下财产进行仲裁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进行仲裁财产保全需向仲裁机构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现拟由电力集团将东大商业中心12楼办公室及华电大厦厂房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电力集团拟为控股子公司东电茂霖申请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及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30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5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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