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为其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化工”)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总量及额度提供担保。红塔仁恒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为金鸡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人民币壹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季向东同志代表红塔仁恒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授信融资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法定代表人:季向东
注册资本:6,927.1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羟基丁苯胶乳、超细重质碳酸钙(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该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持股比例为51。
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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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