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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珠海担保公司

发布日期:2015/12/8 23:08:48 浏览:5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7),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2、近日,公司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0个月


担保金额:4,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债务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15,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12,500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52,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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