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4-24
证券代码: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8024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209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延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育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铭卓先生、副总经理谢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2、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4、15、16;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4、15、16、17、18;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14、15、16;
回避表决的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陈晓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8024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10月9日至2023年4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8024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