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企业单位 > 正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5 14:52:12 浏览:248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冠宇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其所持“冠宇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0,890,43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904.3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8,904.3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号文同意,公司308,904.30万元可转债于2022年1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冠宇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321988

联系邮箱:investor@cosmx。com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24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有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的事件,可以立即通知并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延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徐延铭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徐延铭先生、程志佳先生、林文德先生、牛育红先生、付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徐延铭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赵焱先生、韩强先生、林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赵焱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程志佳先生、韩强先生、牛育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程志佳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赵焱先生、韩强先生、付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焱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延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徐延铭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文德先生、刘铭卓先生、谢斌先生、牛育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铭卓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刘铭卓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宗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刘宗坤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可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何可可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发放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4、公司高管因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及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付薪酬并予以发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徐延铭先生、林文德先生、牛育红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57人调整为95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27.22万股调整为2,123.87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54名激励对象授予2,123.87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 中京电子:与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作良好04-28

    来源时间为:2024-04-28金融界4月2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中京电子提问:2023年6月21日发布公告,贵公司珠海中京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京新……

  • 珠海成立青年创业学院04-27

    本报珠海12月28日电(记者武欣中通讯员李少源)由团广东珠海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起的综合性公益创业服务平台——珠海青年创业学院昨天正式揭牌成立。该……

  • 知名上市公司被居民楼里空壳公司碰瓷!从“第一案”04-27

    来源时间为:2024-04-234月23日,长沙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人民会堂举行。发布会提到了湖南省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司法处罚第一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