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家乡-珠海 > 企业单位 > 正文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7/29 12:26:39 浏览:1834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库科技”)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1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额度

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7年3月7日)

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3月7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光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库科技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库科技公司截止2017年3月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库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朝铖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截至2017年3月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51,46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0,000.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