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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7/29 12:26:39 浏览:1835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欣欣李华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股票简称:浪莎股份编号:临2017-00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3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3。

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分质押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并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7年3月31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36个月。

2、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公告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94。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该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400万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9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97。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00万股进行股票质押目的为融资借款担保,质押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本次股票质押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400万股,剩余749.5355万股处于无质押状态。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二是追加质押股份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证券简称:民丰特纸公告编号:临2017-01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披露了《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14的公告)。经向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现对其中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原公告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民丰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不含);拟增持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民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现补充披露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民丰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不含);拟增持数量不少于1,232,400股,但不超过7,000,000股(均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民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235证券简称:民丰特纸公告编号:临2017-01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日披露了《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年4月5日披露了《民丰特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014、2017-015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经向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并明确了增持计划下限,现对增持计划补充如下:

民丰集团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不含);拟继续增持数量不少于767,600股,但不超过5,767,600股;拟继续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676,000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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