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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7/29 12:26:39 浏览:1831

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以自有资金或借款资金提前投入上述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5年7月24日经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7年3月7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4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光库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光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2017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4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光库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光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说明,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以自有资金或借款资金提前投入上述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截至2017年3月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542.9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1689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2.96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2.96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安信证券认为光库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欣欣李华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号文)核准,2017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4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光库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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